德豪润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7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德豪润达”)
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5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320,000股,发行价格
5.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77,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698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发行费),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计划投资(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公司将通过向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三颐半导体”)、大
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豪光电”)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
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将募集资
(二)增资对象已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1)蚌埠三颐半导体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针对本次增资
事项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如下决议:
①根据安徽鑫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蚌埠三颐半导体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鑫诚评字(2017)第64号],截止2017年9月30
日,蚌埠三颐半导体净资产账面值为150,016.89万元,评估值为150,389.73万元。
同意德豪润达以1,476,824,884.53元对公司进行增资,该增资以蚌埠三颐半
导体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150,389.73万元为依据,按每股净资产1.03元增资,其
②其他股东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
(2)大连德豪光电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针对本次增资事项
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如下决议:
元计入注册资本,274,961.51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德豪(大连)投资有限
公司、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认购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的股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808%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699%
大连德豪光电 727,500,000元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2.55%
德豪(大连)投资有限公司 44.98%
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 2.47%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985%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911%
德豪(大连)投资有限公司 26.83%
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 1.48%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
1、公司名称: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天河路东侧姜桥路南侧(蚌埠德豪光电科技有限
经营范围:LED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8.493%;蚌埠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17.808%;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699%。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安徽鑫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蚌埠三颐半导体截止2017年9月
30日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蚌埠三颐半导体有
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皖鑫所审专字【2017】277号)。截止2017年9月30日,蚌
埠三颐半导体资产总额为:375,294.28万元;负债总额为:225,277.39万元;所
2、公司名称: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157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LED芯片、发光二极管、LED光源模组、发射管、LED半
导体照明产品、LED装饰产品、LED灯具、LED显示屏、LED背光源、家用电器、电
机、电子产品、电动器具、轻工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从
事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及软件系统、模具的研发、生产,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
服务;LED显示屏租赁(外资比例低于25%)。
股东情况: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55%,德豪(大连)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44.98%,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持股2.47%。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实施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的资金。
公司本次通过向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
进和实施,增强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整体财务
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为公司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合并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
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向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
电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的相关安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进行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
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安排,
以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蚌埠三颐
半导体、大连德豪光电进行增资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豪润达本次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969,099,846.04
元用于向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和大连德豪光电进行增资,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本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第五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德豪润达使用
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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