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蚌埠市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解读
数字创意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安徽省重点发展的十大新兴产业之一。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年,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数字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数字创意产业作为蚌埠市重点发展的六大主导产业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文旅厅文件精神,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行动方案(年)的通知》、《关于印发蚌埠市“十四五”数字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把握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新机遇,拓展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新空间,推动我市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创新发展战略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科技是头部生产力、人才是头部资源、创新是头部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蚌埠市将数字创意产业作为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发挥数字创意产业高附加值的特征,带动与相关产业融合,产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效益。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要求。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提出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在文化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呈现等领域,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为此,市文体旅局牵头起草了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发展新趋势对产业服务提出的新需求,将深入实施数字创意产业“1242”高质量发展行动,重点聚焦广播影视设备制造、数字消费设备制造2个主攻领域,智慧文旅体育、新媒体服务、工业设计、创意设计4个副攻领域,广告会展、影视演艺2个潜力领域,推动蚌埠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数字创意产业基地。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政策文件精神的举措。安徽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大力发展包括数字创意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等在内的十大新兴产业。《安徽省“十四五”数字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创意产业将努力打造千亿元级产业,实现营业收入翻一番以上,产业发展水平和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头部方阵。根据全省数字创意产业的基础和特点,安徽还确定了9个主要发展方向,即数字消费设备制造、广播影视设备制造、动漫游戏、新媒体服务、工业设计、影视演艺、创意设计、广告会展、智慧文旅体育。为将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我市出台《行动方案》,结合实际,提出了“实施企业培育行动、实施项目攻坚行动、实施项目招引行动、实施平台建设行动、实施融合赋能行动”6大项主要任务,并对各项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建立了“实施工作调度、问题会商、月度通报、决策咨询、考核评价”等5项工作机制,以及近期全力抓好市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9项重点工作落实。加快推动蚌埠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数字创意产业与各领域深度融合。
(一)起草初稿。2022年12月,市文体旅局启动了《行动方案》文件编写工作,2023年2月底前完成《行动方案(初稿)》编写。经过局长办公会讨论、省文旅厅指导,3月中旬形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3月,市文体旅局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13家单位意见,共收到13家单位的反馈意见,市文体旅局组织对反馈意见进行逐条研究讨论,在吸纳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行动方案(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3年3月20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
(四)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2023年3月2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数字创意产业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确保营业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力争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数字创意产业基地。《行动方案》还对总体目标进行了分解细化,提出了具体目标:标准推进蚌埠高新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数字创意企业数量达到50家,全国知名数字创意企业品牌达5个以上。规上企业超70户,高新技术企业超25户,专精特新企业40户,上市企业1户、挂牌企业3户,大型数字化沉浸式实景演艺项目1个。
《行动方案》制定了6大项共15小项主要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实施企业培育行动。《行动方案》主要从大力培育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挂牌上市五个维度明确了培育企业的具体举措。通过“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成长一批、壮大一批”方式,采取“一企一策”“一户一策”措施,帮助企业挖掘发展潜力,构建良好的数字创意企业发展生态。
二是实施项目攻坚行动。推动对接项目尽快落地,加快
推动在谈项目签约落地、签约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在建项目尽快投产,鼓励支持在蚌企业加大投资、提升产能,推动一批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全面投产。
三是实施项目招引行动。《行动方案》提出,建立
制定头部企业信息清单、协会联盟信息清单、展会论坛信息清单“三份信息清单”,建立数字创意产业招引目标企业库,明确招引目标。
建立市、县(区)、相关园区“双招双引”三级联动机制,协会、企业、专业机构“三级项目研判评审机制”,专家库、县区项目甄别机制,发挥政策引领、保障作用,采取“政府性产业基金
社会基金”模式,支持数字创意重大项目。
四是实施平台建设行动。《行动方案》提出,要打造数字创新平台、搭建数字创意孵化器。主动对接宁波等地数字创新平台,争取引入大院大所、企业创新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等在蚌埠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重点企业搭建企业众创空间,精准孵化企业供应链上下游配套项目。
五是实施融合赋能行动。《行动方案》明确,要强化数字创意应用赋能。积极推动数字创意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传媒、新媒体服务、体育健康、教育服务、智慧旅游、工业制造、农业农村等领域,促进数字创意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空间。推进传统文旅业态数字化改造。支持博物馆、美术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等注入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数字内容,开发数字产品和服务,让中华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行动方案》提出,要扶持原创文化
围绕双墩、禹会村、垓下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有故事、有形象、有温度的原创文化
《行动方案》通过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健全问题会商机制、坚持月度通报机制、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实施考核评价机制”五个机制保障方案实施。一是强化对数字创意产业项目招引、企业培育的调度,通过通报机制、考核机制及时跟踪进展情况。二是健全会商机制,建立专题会商会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推进产需对接、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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