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
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水利”、“本公司”、“公司”)
拟向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的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
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水建总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建工集团,安徽水利为
吸收合并方和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建工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
成后,建工集团全部资产、负债并入安徽水利,建工集团予以注销,建工集团持
有的安徽水利股份也相应注销;在本次吸收合并的同时,公司向其他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安徽水利
一、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1、出售参股公司安徽瑞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特”)40%
的股权和合肥瑞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瑞特”)45%的股权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
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本公
司参股公司安徽瑞特 40%股权和合肥瑞特 45%股权。
2、参与竞买滁州市南谯区 216 亩土地
2015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
竞买滁州市南谯区 216 亩土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和顺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和顺”)参与竞买滁州市南谯区 216 亩土地。随后,滁州
和顺参加了滁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以总价 34620
万元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增资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公司”)
2015 年 2 月 26 日,公司 2015 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以现金对恒远公司增
资 30,000 万元,恒远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90,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恒远
4、投资设立安徽水利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设立安徽水利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现金出资 2,000 万
元设立安徽水利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回购子公司蚌埠龙子湖水资源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咸阳泾渭投资有限公司及马鞍山和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信托股权。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应收账款的议案》,决定将享有的对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亿元应收账
款转让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涂山路支行。
7、投资设立安徽水利和顺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地产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安徽水利和顺地产有限公司并整合现有房地产业务的议案》,决定投资
设立和顺地产公司,注册资本 6 亿元。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转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所持有
的蚌埠清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水利(蚌埠)和顺地产有限公司、合肥沃尔
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庐江)和顺地产有限公司、六安和顺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南陵和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和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滁州
和顺实业有限公司等八家房地产业务全资子公司的全部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顺地产公司,作为公司对和顺地产公司的股权投资,并以和顺
地产公司为平台对公司房地产业务实施整合。
8、参与竞买蚌埠市蚌挂(2016)11 号地块
2016 年 4 月 22 日,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蚌埠市蚌挂(2016)11 号地块的议案》,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和顺地产公司在 405 万/亩以内参与竞买蚌埠市蚌挂(2016)11 号
地块,并授权其全权办理本次竞买土地事宜。随后,和顺地产公司参加了蚌埠市
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以总价 40,853 万元竞得该地块的
经上市公司自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购买、出售资产交易外,
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资产交易的行为。
二、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的资产与本次重组的关系
经上市公司自查,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
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上述资产购买、出售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
的长远发展。上市公司上述资产处置与本次交易为互相独立的交易,不属于本次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安徽建工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一般,主力资金有明显流出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减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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