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项措施推进产业园区发展建设
明确园区产业定位。突出产业特色、产业集聚、产业协作和产业配套,每个标准化厂房产业园确定1个主导产业。完善入驻项目预审机制,入驻项目重点为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符合投资强度、投资进度、产值税收等要求。
强化项目招引联动。建立完善市、县(区)“双招双引”统筹协调联动机制。向社会公开标准化厂房资源信息,梳理汇总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精准匹配至相关县区对接,共享客户资源、信息资源。
鼓励项目入园发展。对于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150万元/亩、且亩均税收低于1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投资总额低于1亿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进入标准化厂房产业园。
提高投资运营效率。坚持厂房建设与双招双引齐头并进,走“边建设、边招商”路子,在租金减免、装修补贴、融资担保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标准化厂房的投资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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