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举行有关蚌埠住房保障…
9月27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孙如斌围绕“推进住房保障,圆百姓安居梦”主题,介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同时解答了与会媒体记者的提问。
近几年,结合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蚌埠市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做到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
“政府购买公租房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以下成效:如在大禹家园、喜迎门、和煦幸福城3个小区成立运营中心,采取‘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居民自治、市场运作’思路,创造性建立‘四位一体’工作联动机制。建设智能信息化平台,采取‘一户一房一档’动态电子档案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进退有序。逐步推广单元门禁识别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展公租房违规行为排查,促进公租房房源依法合规使用。” 孙如斌说。
我市公租房租金收费标准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样的?记者了解到,公租房租金价格每3年由专业测评机构测算,租金价格调整信息向社会公示,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按照10%收取租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20%收取租金;对剩余房源申请家庭中,重点优抚对象、成年孤儿、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家庭、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年人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市场价的40%收取租金;中等收入家庭按照市场价的60%收取租金(根据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反馈,2020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16元,我市2021年度申请租赁补贴城市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282元);征收过渡户租金标准蕞高不超过其征收过渡费标准;企业团组按照市场价的60%收取租金。公租房物业费按照市场价减半,政府补贴一半。
住房保障工作千头万绪,事关民生,责任重大。近年来,我市采取多种措施,着力解决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随着住房保障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老百姓“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正一步步变成现实。
据介绍,我市现有公租房累计41162套,其中:政府投资建设38857套,已分配38669套,配租率超99%;企业投资建设2305套,已分配2305套,配租率100%。开工三年以上棚改项目竣工数225858套,竣工率99.28%。2021年,我市计划新筹集开工建设公租房700套,已完成筹集开工640套,开工率为91.43%;全市共完成安置房新开工17840套,开工率为100.22%。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00户,截至目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79户,在全省率先完成省级目标任务,累计发放583万多元,完成率超108%。
在满足新市民和人才安居需求方面,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将成为“十四五”期间我市住房发展的重点之一。据悉,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目前,我市成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在建设之中。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2万套。“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我市相关政策也在同步制定中。经调查摸底,结合实际,计划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孙如斌说,目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草拟《蚌埠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推动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青年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从而吸引和鼓励更多青年人才来蚌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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