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济开发区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为规范我区招标采购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及合同履行水平,采购
6、入围代理机构承担服务的原则:根据入围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确保入围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的业务量。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招标代理或招标采购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同时具有在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的一个100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一个30万元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或中标通知书,金额和时间均以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或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和时间为准,下同)。
3、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从事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满2年,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含非国有)或同等水平执业资格证书(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招标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中级及以上经济师职称。
4、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须在本单位从事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满1年,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项目组人员组成要求:由代理机构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组人数为3~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
(3)投标人被依法设立的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执业且在限制期内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者,请于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派员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蚌埠经济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城市之门6楼6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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