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银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乳酸联产1000吨L-苹果酸、1000吨丁二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银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 吨乳酸联产 1000 吨 L-苹果酸、1000 吨丁二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
联系电线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
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纬六路北、经三路西
该项目利用公司原有停产项目厂房及设施,投资11500万元建设
10000 吨乳酸联产 1000 吨 L-苹果酸、1000 吨丁二酸生产线。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TA001)处理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L-苹果酸离心烘干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除湿机处理后经车间外一套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碱喷淋吸附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丁二酸离心烘干废气收集经车间外一套现有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喷淋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利用现有盐酸、硫酸储罐呼吸废气分别经储罐呼吸排口处设置管道排入罐区设置的碱水箱中进行吸收处理后排放;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储罐呼吸口处设置管道排入罐区设置的稀酸吸收桶吸收后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限值要求。按《报告表》要求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厂区布局,并积极协调配合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
2.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管廊输送至丰原集团1 号污水处理站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在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府网和蚌埠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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