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买不起房租不好房”问题 蚌埠“十四五”将新增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十四五”期间,蚌埠市计划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万套,满足5万人阶段性住房需求。
去年底,蚌埠市被纳入安徽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城市明确了“5+2”的发展方式,即通过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以及发放租赁补贴和将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采取多项措施充盈项目库:一是活用政策,将组织部人才公寓计划纳入保租房序列管理,与服务双招双引、保障人才安居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题座谈会,邀请驻蚌院校、单位报送发展需求,做到符合条件项目应报尽报;二是坚持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原则,走访县区调研摸清底数,送政策入企宣讲政策,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发掘交通便利、户型匹配、租金优惠、拎包入住的项目;三是面向社会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长期征集令,同步在各类门户网站、论坛等宣传蚌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和进展。目前已与丰原集团、中国兵器工业214研究所、蚌埠学院等单位对接,将符合条件的71个项目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储备。
联系地方实际,多次征求县区、有关单位意见,印发蚌埠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形成了具有蚌埠特色的打法,将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帮助缓解“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办法》细化配套三项工作抓手,明确成立蚌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通过项目认定书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强化土地、资金、税费、金融等要素保障,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办理立项、用地、规划、人防、施工、消防等手续,落实住房租赁税收和民用水电气价格等各项优惠政策,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运营监督管理,开展监测评价,纳入对县区政府绩效考核。在公租房购买服务管理的基础上,该市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市场化,探索引入经营住房租赁房地产企业、规范性中介企业转型参与运营管理。政府与国开行安徽分行签署《十四五战略合作协议》,该行将对蚌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与建设银行达成基本合作意向。
2022年,全市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726套,计划总投资5.9亿元。分管副市长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会对项目进行调度,相关单位全链条保障,倒排工期,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截至目前,通过住建、发改、规划、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审,认定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禹会区新型智造双创园一期项目、城开公司佳源东方都市、大禹家园等7个项目认定书,涉及房源2948套,目前在建的禹会区新型智造双创园项目通过产业园区配建保租房,将为深圳整体搬迁来蚌的安徽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解决3000余名职工职住平衡问题。计划3月份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将发放到位。“十四五”期间所有在库项目在持续推进中,力争早见成效,形成投资,规模化带动区域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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