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被罚31335万元
凤凰网安徽从信用中国(安徽)获悉,近日,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蚌山区纪郭村土地3.134亩修建兴民路与解放路连接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定,构成非法占地行为,被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出以下处罚:1.责令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将非法占用的3.134亩土地退还给蚌山区纪郭村集体。2.没收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2089㎡,移交给蚌山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处理。3.对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非法占用的耕地3.134亩(2089㎡)按照15元/㎡的标准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3.1335万元,上缴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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