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此次发布的公告对上述部署进行了明确和落实。根据公告,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公告称,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公告明确,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上述税收政策。
我国的海绵城市建设先后经历了传统城市建设理念转变、国家与省级试点先行探索、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初步达标等阶段,目前处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阶段。
湖北省枣阳市采取多项措施系统治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供气用气安全,取得成效。
今年,重庆市计划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831个、2662万平方米,改善29.2万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截至6月底已有484个小区开工,开工率达58.2%;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2万户,截至6月底已有1.1万户完成改造,完成率为53.8%,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连日来的特大暴雨严重影响着郑州等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作为距离社区居民蕞近的服务力量之一,物业服务人员不惧危险,救人、防汛、送物资……一幕幕感人瞬间,见证了物业服务人员的责任与担当!
“协同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自《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布以来,这些词成为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的“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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