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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这里的房屋即将征收范围划定

  原标题:蚌埠这里的房屋即将征收,范围划定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五河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二实小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现将《五河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五政征〔2020〕2号)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五河县二实小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详见征收区域图)。

  二、征收目的:五河县二实小周边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三、房屋征收部门: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补偿标准:见《五河县二实小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五、本次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有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六、本次房屋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不服《五河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五政征〔2020〕2号),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蚌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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