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及特殊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及特殊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30号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38888.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44分
名称: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及特殊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及特殊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项目,食品抽检任务为1100批次。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所有服务项目在2025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安东(组长)、江亚平、李为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柒仟壹佰元整。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五河县城关彩虹大道和兴县路交叉口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合肥智慧产业园A15#楼702室
项目联系人:张玉成(采购人代表)、朱献敏(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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