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蚌埠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政风行风热线】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0月25日《政风行风热线》上线

admin1年前 (2024-09-26)蚌埠产业信息118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局局长 沈庆成;政策法规科科长顾炳红;执法监督科科长 李鸣

  主持人:各位观众、听众朋友,大家早上好!今天上线单位是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线主题是“关注《土地管理法》修订亮点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参加上线的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来凤;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局局长 沈庆成;政策法规科科长顾炳红;执法监督科科长 李鸣。

  主持人:张局长,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管理法修改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法律。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耕地保护为目标、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基本制度总体上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为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积累较多;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保障不充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取得、使用和退出制度不完整,用益物权难落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针对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由于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为审慎稳妥推进,

  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行政区域内暂停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在33个试点地区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5个条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个条款。该授权决定还明确: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启动的。自2015年以来,33个试点地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土地管理法修改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a

  主持人:张局长,这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有什么亮点呢?对集体土地征收产生何种影响?

  答:当前征地制度改革有三大难点和痛点,即征地范围太宽、补偿标准偏低、征地程序不够规范。对此,新的土地管理法针对这三大难点、痛点作出了新的修改。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和宅基地管理方面进行了重大变革,将为农民利益提供更加充分的实实在在的保障。

  答:此前,土地管理法已经做了两轮审议。2018年12月23日,土地管理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第一,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因为原来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地,但是什么是公共利益?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土地管理法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所以导致了征收成为获得土地的唯一途径。这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列举的方式,因军事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况确需要整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第二,土地管理法首次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样一个规定就改变过去以土地征收的原用途来确定土地补偿,以年产值倍数法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做法,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土地年产值倍数法。另外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三项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这样就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答: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这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破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新法删除了原来土地管理法第43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增加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在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之后还可以通过转让、互换、抵押的方式进行再次转让。

  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首先入市的土地要符合规划,规划必须是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第二个,入市必须要经过依法登记。第三个,它在每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要作出安排。另外,即使获得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之后的土地权利人也要按原来规划的用途来使用土地。因此从这几个方面来讲,它不会对我们的土地市场造成冲击。

  答:在宅基地方面,本次修改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答: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答:有七大突破。新土地管理法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充分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多项重大突破: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蚌埠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主要负责人解读】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局长张来凤:关注《土地管理法》修订亮点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主要负责人解读】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局长张来凤:关注《土地管理法》修订亮点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管理法修改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答:好的。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背景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法律。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耕地保护为目标、用途管制...

【市县经信】算好“亩均账”土地“活”起来

【市县经信】算好“亩均账”土地“活”起来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市县经信】算好“亩均账” 土地“活”起来   安徽“亩均论英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16个市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完成了全部规上工业企业首轮评价,且建立“亩均英雄白名单”,创新推出纯信用贷、中长期贷款等金融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21年7月2日中华人...

五河县朱顶镇东堌村土地流转项目招租公告

五河县朱顶镇东堌村土地流转项目招租公告

  1、发包人名称:五河县朱顶镇东堌村村民委员会   2、主要内容:村集体所有流转土地面积约650亩(最终以实测为准)对外出租,主要用途为种植粮食作物。   4、项目实施地点:五河县朱顶镇东堌村大山至猪羊场,自行踏勘现场,发包人不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勘查现场。   5、租赁费:不低于500元/亩/年,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亳州土流网-亳州土地转让出租-流转市场

亳州土流网-亳州土地转让出租-流转市场

  池州东至县60亩水浇地经营权出租   宿州埇桥区2800亩其它耕地经营权出租   滁州明光市12000亩水浇地经营权出租   蚌埠固镇县10000亩旱地经营权出租   滁州定远县20000亩水浇地经营权出租   滁州定远县4000亩高标准水田经营权出租   淮南寿县8000亩...

土地租赁使用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的规制

土地租赁使用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的规制

  土地租赁使用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的规制   发布时间 : 2023-07-03   【裁判要旨】1.土地租赁使用权不属于土地用益物权,其本质上属于债权,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限制。2.民事事实和行为均发生在《民法总则》颁布施行前的,关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的判断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多年前被定性违建的加油站为何又重新对外经营?事发蚌埠怀远

多年前被定性违建的加油站为何又重新对外经营?事发蚌埠怀远

  大皖新闻讯“加油站明明已经认定为违建了,怎么能又重新被租赁出去继续经营呢?”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一村民陈先生(化名)反映,位于常坟镇的庆林加油站在2016年被认定为违建,今年却重新被租赁出去开业经营。陈先生称,该加油站所在地原为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用地,当地政府在未变更土地类型的情况下将地块和查封的违法建筑物租赁给他人作为经营用途使用。   针对陈先生...

安徽明确6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为主 比例不低于80%

安徽明确6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为主 比例不低于80%

  央广网合肥1月6日消息(记者徐鹏)1月5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明确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阜阳、六安6市为安徽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方案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到2025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