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热线】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5月25日《政风行风热线》上线
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科科长
今天上线的单位是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上线的主题是“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大家都知道,我国土地资源十分珍贵,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节约利用土地是我们每个公民、企业和政府共同的责任。今天,我们就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一起谈一谈盘活存量土地的话题。
主持人:说起存量土地,从字面意思我们大家都会有一个初步理解,但是从专业管理角度,我们说的存量土地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是已经政府批准但没有及时供应的土地(简称批而未供土地),二是超过土地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规定时间一年没有动工开发,或者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即闲置土地。三是既供应也按时开工,但产出效益低、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建设用地即低效用地。这三类土地都属于我们日常所说的存量土地范畴。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土地资源十分宝贵,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必须要节约土地使用资源,另一方面更要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更加集约、更加高效地使用土地。自2020年起,自然资源部对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实行与各地处置存量土地挂钩的政策,规定2017年底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计划指标;对2018年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30%核算;对纳入本年度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就我市而言,盘活存量土地可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空间,提高土地资源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今年以来,我们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已经为我市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达5000余亩,极大地保障了我市新增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随着我国进入发展新阶段,我们城市建设发展必须摒弃以前摊大饼式的惯性思维,走土地集约高效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从这个角度来说,盘活存量土地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可以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提高产出效益和节地水平,优化用地结构,为新兴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配套释放出更多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从而有力地促进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我市的园区存量土地处置情况如何?
另一方面,我们今年年初,就谋划部署开展我市工业园区低效土地的调查摸底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于4月底完成,这为我们今年开展低效用地处置提供有力支撑。今年,我局计划处置低效土地2100亩,各园区的处置任务已经部署到位,正在积极推进中。主持人: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盘活园区存量土地?
答:一是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对批而未征的,
对项目不再实施的、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通过调整项目使用和收购储备方式加快处置。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道路、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线、公共休憩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以及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限期办理供地,直接供应给各县、区(管委会)政府或其国有独资公司。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未供先用的,按有关规定限期办理供地手续。二是加快供而未用土地开发利用。
对土地用途或者规划条件不符合现行政策要求,且土地使用权人不愿意继续开发的,可采取政府收回后重新供应方式利用。对政府融资平台土地,在蕞短期限内分期分批注销抵押权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并依法注销不动产权证。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供而未用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本着“利用为先”的原则,依法开展处置。对涉法涉诉暂时无法开工建设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积极与法院和债权人沟通协商,达成处置意见后,尽快落实处置方案。对土地设有抵押权的,要书面通知相关土地抵押权人。三是推进用而未尽土地再利用。
鼓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将“僵尸企业”土地清理处置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推进存量土地资产的盘活利用。
主持人:刚才您介绍了很多关于盘活园区存量土地的内容,下面就请您介绍一下盘活存量土地对我们老百姓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
盘活存量土地可以说与我们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众所周知,我们老城区有着停车难、公共活动空间少、道路拥堵等等众多城市病。我们可以通过搬迁布局散乱、设施落后的企业盘活存量土地用于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停车设施来解决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痛点”“堵点”。我们也可以通过项目嫁接、引入新业态来盘活僵尸企业,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就业。再比如,我们对不符合国家政策、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退市进园,腾退出来的土地可以用于建设公园、住宅,以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和条件。诸如此类,还有很多,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一一介绍。
主持人:我市在盘活存量土地有什么计划吗?
一方面我局正在研究起草存量清理处置专项行动方案,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我市现有的存量土地进行逐宗清理,逐地块处置,逐年推进。建立地块台账,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加强部门协同,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同时压实部门、县区政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化解存量土地处置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要素支撑。另一方面是建章立制,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既要盘活存量又要避免增量。严格各项标准供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要求,采取“优供、限供、不供”的差别化供地管理措施。加强土地供前审查,严格净地把关,避免因政府原因产生闲置土地。开展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对建设用地地均GDP、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等6项关键指标进行重点评价。充分利用评价成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各县区节约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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