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市区园区实施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的通知
政策的调整,是贯彻市委九届十七次全会决定,充分运用税收杠杆,提高园区土地使用效益,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突破发展瓶颈,化解要素制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制定计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政策及时、顺利地贯彻落实。
加强税源监控。要积极主动与各级政府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园区土地出让、土地权属登记或土地权属合同签订等相关信息,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源排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地掌握园区
企业户数、占地情况、应税面积和应纳税额,摸清税源底数。市局职能部门要将国土资源部门获取的2010年新增土地权属登记信息、历年土地权属存量信息进行加工整理,比对疑点,及时发布,督促各单位对疑点信息的核实、处理和税源数据监测、修正、补充和考核工作,确保税源数据库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为政策落实、强化征收提供依据。
一是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园区税源预测。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尽快掌握园区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市区园区新的土地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做好税源预测,根据摸排、测算掌握的税源情况,尽快向各级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府后续配套政策的支持,促进征收到位。二是全力组织好税款征收。要在抓好全市征期
征收管理,强化欠税清理,确保调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做到应收尽收。市局职能部们要加强对各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督查考核,及时了解政策执行、税款征收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妥善处理。
要加大宣传力度,市局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提高园区
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政策调整内容,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政策解答,印制宣传材料;各单位要加强对园区纳税人政策的宣传,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并将印制的宣传材料发放到园区每一户企业,进行解读和辅导,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督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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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地税通[2011]2号] 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的通告
[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蚌埠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蚌埠市人民政府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税额标准的批复
[蚌政[2014]12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蚌政秘[2014]40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固镇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
[蚌政秘[2014]38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怀远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
[蚌政秘[2014]39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五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
[蚌政[2018]33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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