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产业链招商
政策内容:聚焦我市六大新兴主导产业,鼓励我市龙头企业围绕强链建群引进新项目落户,培育形成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按照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结果,每引进一个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并纳入固定资产统计库的,项目落户县区可给予项目引进团队(含个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奖励。
政策内容: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支持相关企业围绕产业链招引上下游企业,对引入上下游企业实施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新建项目按“三重一创”政策给予补助。
申报材料:(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技术工艺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主要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比较、知识产权情况等;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测算,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4)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提交的文件;
(8)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按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分类明细);
(9)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购置关键设备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
(10)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11)申报“一事一议”方式支持的项目,须同时报送省市“一事一议”支持建议方案。
政策内容2:支持相关企业围绕生物基新材料产业链招引上下游企业,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1—10亿元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生物基新材料企业,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10亿元及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单个招引企业蕞高奖励1000万元。
申报条件:注册在安徽境内的生物基材料相关企业或基金管理机构,引入生物基新材料上下游企业落户安徽。以基金管理机构名义申报的,要求已对引入企业实施股权投资。单个引入企业只允许一个申报单位申请奖励。
申报材料:(1)申报企业或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情况,涉及基金管理机构须提供资金交割单;
(2)引入企业情况,包括注册时间、实际到位资本金、主营业务、生物基材料产品生产销售情况、上年度审计报告等;
政策内容: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引领发展方向、具有先发优势、填补省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以及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和产业公共服务项目,各地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鼓励省级相关新兴产业基金依规优先进行股权投资。
申报条件: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引领发展方向、具有先发优势、填补省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以及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和产业公共服务项目。
申报材料:依据省级有关申报通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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