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头部次)履约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秘〔
为进一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各单位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项目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果发现责任单位整改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的,欢迎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局 联系电线)举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并快速从严处理。
附件: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头部次)存在问题单位整改情况统计表
蚌埠禹会村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建筑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BB2021ZFGCZ006)
存在考勤工作未落实、监管不到位,对监理公司存在的问题未及时要求整改落实,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2、约谈监理公司负责人,要求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重新提交项目监理任命文件,并如实配备到岗;
3、增加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团队,加强对现场施工、监理人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每日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要求整改。
1、项目经理请假手续存于甲方,未备份存于项目部,将资料及时进行备份存档于项目部,以备相关部门核查;
1、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合同内人员)均不在现场,监理日志无总监等任何人员签字,且记录不完整;
2、现场有一位自称监理单位人员名叫丁铮(蚌埠禹会区人)告知检查人员,本项目总监在合肥另有项目;
3、监理单位现场提供的2份文号相同内容不同的人员任命文件(中灏监发(2021) 1010号),且均无落款时间,任免文件涉嫌造假。
1、在进度款审核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并予以处罚,且不免除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的权行;2、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督和合同履约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合同条款及法律法规,对施工单位违约情况从严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1、投标承诺的项目经理等管理班子无一在现场,也无变更手续,技术负责人等其他成员几乎未来过现场;
1、结合成都和安徽省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公司专门派出公司现场进度与质量负责人(唐福磊)长期驻守在项目,保证每周对项目情况及时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沟通,弥补项目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不足;
对施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存在的问题,虽然向施工方发了监理意见函,但问题没有解决。
立即向施工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到岗履职,联合业主对人员进行常规考勤,否则按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BB2020ZFGCZ072)
已于4月份签署技术负责人变更文件,其他投标人员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8月份进度款中扣除相关违约金。
2021年4月已向建设单位完成技术负责人的变更申请并盖章,但未能同步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公示。现协助建设单位公示申请,并完善变更手续。
禹会区马城镇朱村、西程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BB2021ZFGCZ0601)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规范,采用纸质表格考勤,考勤人员应采用打***(人脸识别)方式考勤。
2、各项目部加强对项目人员考勤规范化管理,完善项目投标履约的完整性,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监理日志已按规范要求填写,8月2日整改完成,并要求相关人员以后按规范填写监理资料,避免下次出现类似情况。
2、合同签订主体不够明确,合同签署人并非建设单位人员,由市政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1、北段受现状供电杆线迁改进度影响,无法施工,造成工程总工期比合同约定工期滞后近6个月;
2、项目由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发包,因项目实施及合同管理工作均在市政工程管理处,合同由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人签署。下步将完善项目合同签订程序,明确合同签订主体,明确合同签署人为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委托人。
将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所任公司管理职务进行调整、保留,确保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于该项目管理岗位直至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结束。
1、继续协调蚌山区政府尽快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待拆迁完成后,尽快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及后续的施工许可证;
2、继续协调蚌山区政府尽快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面;
3、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倒排施工计划,争取10月底完成项目范围内可施工区域的建设。
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已到岗履职,全面主持项目部的相关工作。下步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保证履约天数,同时全面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工伤保险已于2021年7月9日缴纳完成,施工许可证已于2021年8月3日办理完成。
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未在现场,由执行经理负责,但并非投标文件承诺人员。
2、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进行考勤周报告制度,建设单位不定时检查,确保两周检查至少一次,发现 执行不到位的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同时对监理单位一并处罚;
3、主动协调资金,确保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要求拨付工程资金,计划8月31日前完成;
4、安排专人对接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前期相关工作事宜,计划9月上旬完成;
5、要求监理公司(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6、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施工合同要求执业,并完善请销假制度。
1、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已完善请销假制度。后期如有特殊情况须先向监理单位请假,经监理单位同意后,再报业主审批;
按建设单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并完成合同签订,但在合同签署时未在合同文本上签署日期。将加强岗位责任管理,积极检查自身问题,认真审核、归档各项资料。
1、用地范围内拆迁未完成,土地使用手续未办理,项目已暂停,现场未有建设单位人员驻场。
1、已采取分块化实施方案,即针对红线范围内现有可施工区域先行设计、施工,现场局部绿化样板段完成后暂停施工,正在对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进行优化设计,各方管理人员均已退场且现场无临时设施,公司人员未驻场。
2、正在根据征迁及土地流转进度对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进行优化设计,待工程具备条件后将积极办理施工许可证。
2、今后的项目管理中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各监理单位的管理,规范人员考勤、请销假等制度;
1、项目前期为设备生产阶段在现场基本没有工作内容,后期设备安装、调试、送电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都在现场;
1、已采取分块化实施方案,即针对红线范围内现有可施工区域先行设计、施工,现已部分开始作业;
已完善项目部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检查人员考勤记录,今后工作中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管理力度。
2、本合同实际签字、盖章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实际履约保证金保函出具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履约保证金保函缴纳时间早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
本合同实际签字、盖章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实际履约保证金保函出具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履约保证金保函缴纳时间早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
2、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不在岗问题管理不严,无有效措施。
1、公司将积极对接协调,加快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召开整改专项会,要求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公司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总监一周内到岗履职。同时将依据合同条款给予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公司经济处罚,并督促项目管理公司限期在工地设立打***考勤机,要求相关人员每天按时上班打***。
2、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措施不规范事宜,已于2021年8月21日完成整改;
5、2021年8月21日已完善农民工实名制打***考勤制度,实现农民工工资规范发放,已办理农民工专户。
总监理工程师顾平新,因居住地郑州疫情原因,无法到岗履职,申请变更为同等业绩的郑胜为本项目总监
1、因疫情原因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岗履职,公司安排更换项目负责人并严格履行项目管理的相关职责;
2、已要求施工单位按国家规定完善农民工考勤管理,且要求现场管理人员统一使用门禁考勤管理。
已发函处罚监理单位并书面要求总监必须到岗履职且认真履行请假制度,同时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管理。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与业主签订合同后,积极履行合同约定,及时组建项目部,已于2021年4月30日配合办理完施工许可证,项目现场积极组织施工,土方工程及桩基工程已施工完成,符合合同进度要求。
2、通过优化调整施工方案,避开影响施工的树林,目前项目已正常施工,预计2021年11月工程全部完工。
1、已采购指纹打***机,要求项目班子所有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打***,在后期项目管理中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项目管理工作;
2、进一步规范各项目成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所有成员请假离岗均需书面形式报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若项目成员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单位将对项目经理予以每次2000元的处罚。
现项目总监已变更为陈如汉,于2021年8月19日变更公示,现已进驻现场,并已进行人脸识别和考勤打***。
已发函通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同时建立长期随机现场检查履职情况的常态化机制。
1、已书面拟定考勤制度细则并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要求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3、已安排倒排工期,通知各班组优化施工衔接,全力推进施工进度,同时加强对现场的管理,对施工大进度、小节点进行重点把控。
1、项目经理到场履职,每月考勤按合同规定天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对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及进度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付总责。项目经理每天必须有带班记录,每天对公司上报工程进度情况;
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现场的安全、技术和方案进行把控,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履职,遇有特殊情况要和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每次隐蔽工程验收和关键节点施工必须全程参与。
施工前的准备(青苗补偿、路面修复补偿等问题)不充分,导致施工半个月后停工,中止履约近1个月。
经区政府、区住建局、燕山乡政府及施工单位协调,工程已于2021年8月1日恢复施工。
2021年1月,供应商申请对合同内的4种服务器品牌进行变更,涉及合同金额124万余元,变更协议签订时间滞后(6月30日才签订)
项目变更后补充协议未及时签订,在项目做第三方检测时才予以签订。加强对招投标流程、变更手续的学习,在项目发生变更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向采购人提出合同内的4种服务器品牌进行变更,涉及合同金额124万余元,变更协议签订时间滞后(6月30日才签订)
补充协议签订滞后主要原因为项目负责人的变更管理意识淡薄而导致,同时公司对该项目领导力不足。将加强学习,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
2020年11月10日双方签订合同并公开,但至今因大楼主体进度影响造成目前尚未履约。
2020年11月12日双方签订合同并公开,但至今因大楼主体进度影响造成目前尚未履约。
1、2020年5月双方签订合同,但公告的合同签署内容不全,未明确签订时间;
2、2020年12月,双方就服务事项续签合同1年,但未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开续签合同内容。
已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立即投入到现场施工管理中,并保证对项目的全过程负责,保持、保量、按时完成合同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及业主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该项目2月底供货,受一标段工期滞后影响,4月份才完成通电,造成工期滞后。
1、要求项目责任单位科技信息科及项目责任人加强对一标段和二标段施工的督促检查,协调好项目对接调试工作;
2、督促一标段、二标段及土建施工单位加快完成项目收尾及调试工作。预计8月底前完成消防系统验收,9月初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并尽快完成项目验收。
3、督促二标段供应商鼎信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落实现场驻点服务。经双方商定拟签订补充协议,要求鼎信公司派驻符合招标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驻点维护,并提供相关社保证明等,计划在9月初完成整改。
目前项目已移交运维,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派驻专业技术工程师2名进行现场驻点服务,但现场2人并非该公司人员。
质保期内,安排技术工程师刘磊及陈宇翔驻点。同时为更好的服务蚌埠公安局,委派新华三公司一名网络工程师驻点蚌埠公安局,保障网络通信业务。
2020年10月16日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该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要进行验收,但受中广有线网络规划影响,造成项目至今未完成。
3、积极协调公安部门,配合中广有线公司共同做好应急广播网络路由对接工作,督促数码视讯公司和市广播电视台加快市级指挥调度平台(含大屏)建设,尽快完成乡镇(街道)平台和村(社区)平台和终端的建设;
4、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查看,对已安装的平台和终端进行测试,对应急广播管理操作人员抽查操作熟练程度并现场指导。
版权声明:本文由蚌埠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