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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蚌埠经开区退役士兵专项岗位招聘10人公告

admin1年前 (2024-09-26)蚌埠产业信息57

  为了解决我区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退役士兵专项岗位10个,公告如下: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时由市安置部门在市辖区范围内进行安置的,现户籍在经开区的(或因行政区划调整户籍划入经开区的),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有到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就业意愿的。

  1.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时由市安置部门在市辖区范围内进行安置的,现户籍在经开区的(或因行政区划调整户籍划入经开区的),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有到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就业意愿的;

  2.要求男性59周岁以下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9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社区工作、自愿从事社区工作,并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用人单位分配管理;

  7.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招聘共分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量化评分、体检、考察、聘用、选岗等环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按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岗。

  2.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转业)证、立功证书等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经开区退役士兵专项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后,自行打印)。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并确保所填、所用信息线.资格审查:由区监察室、社会事业局、组织部、综治办、公安分局、市场局等单位分别对其安置情况、下岗失业、组织、违法犯罪、营业状态等情况进行审查。同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及伪造材料者,其后果个人承担,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18:00前登录蚌埠经开区管委会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6.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核减岗位计划数在蚌埠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量化评分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并以退役士兵档案为依据,由区社会事业局、区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委)组成量化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分别累计个人得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并将在蚌埠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公示结束后,按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蚌埠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分数相同的依次按照“立功等级军龄年限入伍时间入党时间年龄大小”等条件进行择优排序。

  体检将统一组织在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取得体检结果2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区社会事业局、区组织部审议。审议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经开区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予以聘用。

  淮河社区中心、龙湖新村街道和长淮卫镇对选岗人员组织培训,加强纪律和职业教育,培训结束后,由淮河社区中心、龙湖新村街道和长淮卫镇与上岗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80×1.2/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军龄工资(军龄(年)×3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须携带退伍证、身份证号、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录用单位可以拒绝办理报到手续,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按照“政府开发、属地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对专项岗位上岗人员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职尽责、正常在岗在位的,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停发工资、停缴五险、解聘,并报区社会事业局备案。一年内因退休或其他违规行为被解除聘用的岗位空缺从未录取人员中按量化评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蚌埠经开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后续相关信息在蚌埠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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