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关于蚌埠市2019年《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自评估的报告
[土壤污染防治]关于蚌埠市2019年《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自评估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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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的通知》(皖环发〔2018〕28号)要求,我市对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开展了自查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实施《蚌埠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推进。2019年我市共有2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主要分布在禹会区、高新区、淮上区、龙子湖区、怀远县、固镇县。共排查出15处疑似污染地块,均录入了全国土壤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系统,经过土壤初步调查,有3处地块为非污染地块,4处地块为污染地块,8处地块正在开展初步调查。4处污染地块中有3处列入了安徽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19年度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按照国家详查办要求,全面核对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重金属排放量许可要求的排污单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名单、尚未开发利用的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尾矿库和垃圾填埋场有关信息,按照“应查尽查”的原则增补调查名单。截至目前,调查对象由124个增加至130个,其中有22家列入删减清单,蕞终纳入调查名单为108个。具体情况为:一是国家详查办下发我市“不符合筛选原则”的地块5个,4个地块删减理由充分,确定为核实不查地块,1个地块(安徽金诺特有机硅有限公司,2018年停建,现有地块为安徽环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安徽环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新纳入调查。二是根据国家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基础数据,对系统中列为核实不查的地块进行了逐一核对,均有充分删减理由和证明材料,确定为核实不查地块;1个地块(安徽金诺特有机硅有限公司)重新纳入调查。三是我市2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已纳入调查22家,其中1家(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研究所)为军工涉密企业,无需纳入,1家企业(五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做过初步调查,单独列出,不需纳入调查。四是15个土壤疑似污染地块中12个地块已纳入调查;1个地块(蚌埠市第二柠檬酸厂)已完成场地初步调查,可直接上传报告进行空间整合,无需增补;2个地块已增补纳入调查,分别是安徽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蚌埠市族光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五是危化品搬迁企业共9家,其中7家已纳入,2家企业分别为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该企业工艺为经空气压缩、膨胀机、分流塔等设施进行空分,不涉及筛查原则中的污染因子和污染途径)和安徽五河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工艺为粮食发酵酿造酒精,不涉及筛查原则中的污染因子和污染途径),需要增补的企业数为0家。六是排污许可管理中对重金属排放提出许可排放量要求的排污单位共7家,其中应纳入调查对象企业2家,已纳入调查2家,另外5家企业租用炅泰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炅泰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纳入调查,故该5家企业此次调查不需纳入。七是通过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比对分析,符合企业用地调查筛选原则的全部大、中规模企业和生产年限在15年及以上的小微规模企业为43家。经各县(市)区逐一核对,43
家企业增补纳入调查系统。八是与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核实,确定列入调查清单的尾矿库3个。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质储备局联合印发了《蚌埠市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时段、整治对象和整治要求等内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调度、强化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强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力度。建立了17家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记。制定了《蚌埠市2019年度重金属控制目标和减排计划》,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了排查清单和整治清单。2019年全市未发生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
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印发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蚌政〔2018〕57)、《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137号)、《关于印发蚌埠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环字〔2018〕176号),建立了按月报送固体废物排查和案件查处情况制度。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的17个固废问题已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到位。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制定了《蚌埠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炉渣堆场已按照环境监察意见规范建设了封闭大棚,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冇家洼灰场暂存的灰渣已清运完毕,已停用。已上报问题堆场动态清单。
2019年我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按照《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蚌埠市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节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农林〔2015〕190号)要求,制定《蚌埠市2019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蚌埠市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蚌埠市土壤肥料工作要点》《关于做好2019年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工作的通知》《蚌埠市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细化了目标任务,实化了技术措施。2019年,我市在小麦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421.8万亩,建设小麦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24.3万亩,完成小麦化肥减量试验、肥料利用率试验等田间试验12个,正在开展的水稻、玉米肥料试验5个。全市小麦配方肥施用面积达244.9万亩,亩均减少化肥不合理施用量1.4公斤,节本3-5元。全市农药使用量较基期增长-1%,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完成了2019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目标。
我市制定了《农膜使用及回收利用方案》《关于加强农膜及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三县及淮上区农膜使用重点地区建立村、乡镇农膜回收点,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春耕备耕这一地膜回收关键期,广泛动员、强化措施、统筹推进,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全面开展。
2019年我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为3处,其中怀远县2处为龙亢镇龙亢村委会新村附近(体量为1012方生活垃圾、整治费用54.2万元),褚集镇褚集村委会附近(体量为3607方生活垃圾、整治费用24.6万元),禹会区1处位于纬五路与纬六路之间,为建筑垃圾非正规堆放点,该堆放点采取回填的方式进行整治。目前,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整治完毕,已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已录入住建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系统,且完成滚动销号,均已建立现场管护机制,防止反弹。
2019年7月印发实施《蚌埠市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方案》,开展了怀远县、五河县、淮上区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已完成划定工作。
我市已制定《蚌埠市农委关于印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方案(试行)的通知》(蚌农林〔2018〕333号),怀远县、五河县正在制定治理方案并开展相关治理工作,已达到省考核要求。
目前我市试点县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将按照划定结果,对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草。
加强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系统应用,我市已建立市级和9个县、区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仍保留国土、规划两级账号)管理账户,已录入15个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实现了信息共享。继续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蚌环〔2018〕28号)内容,落实部门定期沟通协商、联合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转发了《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规定(试行)》,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共同评审,共同出具备案意见。
2019年我市积极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有4个地块被列入污染地块名录并已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我市污染地块名录及负面清单已向社会公开,网址为:
我市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相关要求,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积极运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在出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时,认真调查核实土壤情况。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针对有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情况,2019年,就六区(管委会)总计三批次33个单元控规方案征求了环保部门意见。
我市2015年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工业用地“两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蚌政办秘〔2015〕114号),明确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 的原则,开展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相关调查和评估报告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及土地利用绩效过程评估结果的附件。2018年,市政府又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180号),明确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要求的工作审查,特别是对土壤污染、生态红线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出让土地、征收土地前均登录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对于列入管理系统的污染地块,在修复完成前不予供地。对于疑似污染地块,须取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意见后方可进入供地程序。严控土地收储关。今年土地储备中心收储6宗土地,经“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查询,该6宗土地未发现存在土地污染的情况。在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征收过程中严格杜绝污染土地的报批和征收。今年申报新增建设用地4074.46亩。在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要求各县区政府明确该地块是否污染,并出具关于土壤无污染情况的审查说明。对污染地块未恢复之前决不不得上报。自今无一例发生。
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蚌埠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蚌环〔2018〕28号),加强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监管。已确定的4个污染地块,蚌埠九采罗化学有限公司场地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原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已编制风险管控方案,正在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原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二部场地已编制风险管控方案、治理和修复方案,正在开展治理和修复工作。蚌埠市永丰染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已编制修复技术方案。
我市严格按照《安徽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工作计划》谋划、报送试点项目。原安徽八一化工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被列为试点项目,按照《安徽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清单》要求,该项目2020年完成治理与修复,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场地环境调查报告、风险管控方案、治理和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治理和修复工程正在进行中,治理与修复方案中已明确时间节点,预计2020年10月份完成治理与修复工作。
2019年,我市强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制定了《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分为八章共四十六条,明确了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为全省头部个地方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
2018年我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共1个,为原安徽八一化工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目前3300.1万元的专项资金已拨付至蚌埠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完成治理和修复方案的编制,正在开展治理和修复工作,预计2020年10月份完成治理和修复。
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的实施意见》
制定了《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为全省头部个地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25个部门及9个县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蚌环〔2018〕28号),建立了部门定期沟通协商、联合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
为加强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我市已建立市级和9个县、区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账户,相关监管部门账户均已激活登录。
2018年3月18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公布蚌埠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蚌环秘〔2019〕59号),24家企业被纳入2019年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已向社会公开。已开展了自行监测,自行监测结果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我市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蚌埠日报环保专版、六五环境日、环保进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保护土壤环境良好社会氛围。市、县级党校已将生态文明包含土壤污染防治知识等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2019年6月24-29日,在浙江大学开展“蚌埠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研讨班”,研讨班由分管副市长带队,全市所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共60余人参与。通过包含土壤污染防治在内的生态文明课程的研讨,提高了成员单位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认识,对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2019年11月,我市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讲活动,并向企业发放问卷,普及土壤污染防治法律知识。
2019年我市加大土壤环境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未发生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违法违规的再生利用活动污染严重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倾倒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和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2019年,我市较好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未发生因土壤污染引发的重大社会稳定问题和不良社会影响事件,自查评估结果为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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