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社区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人受伤,伤者经医治无效死亡。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整治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摸排整治辖区内非法违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彻底摸排辖区使用危险化学的企业底数,切实强化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1)摸排辖区(或行业)企业是否存在厂房(或生产场所)对外出租;承租企业或承租方(人)是否有储存、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检查发现有储存、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检查单位要登记造册、并要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登记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生产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姓名,危化品种类、数量和用途等。
(2)出承租厂房(生产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厂房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厂房租赁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出租方对厂房建筑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出租方对承租方涉及厂房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及督促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情况。
各联工委全面排查治理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发现一起立即协助执法部门关停,并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备查。对不能甄别的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储存和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联工委将排查治理阶段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建立“一企一档”,形成台账。并于9月3日前报社区监督管理站。9月16日前,各联工委要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报至社区监督管理站。
各联工委要持续强化工作落实,采取定期不定期“回头看”检查,研判本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储存、经营危化品等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面巩固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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