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印发重要方案!事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农村建房等用地需求
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 办好解民忧暖民心的实事好事。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加快破解全省征地补偿安置、殡葬用地、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等难题,更好地服务居民、服务人才、服务企业。
明确住宅小区 电动自行车 停放场所规划
为了保障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相关需求,安徽将明确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要求。
其中,指导市县编制涉及城市居住地块的详细规划时,充分考虑新建小区电动自行车发展趋势和停放需求,提出非机动车停车(电动自行车位)规划要求和配置标准;结合城市更新提出老旧小区规划要求。
严格依据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明确电动自行车位停车泊位以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配建、城市设计等要求。严格审查住宅小区建设设计方案,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置条件。
全省还将开展住宅小区竣工规划核实。在住宅小区竣工后开展规划核实时,认真核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专项行动要求,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合理布局乡村产业项目。项目位置尚未确定的,可以采取“规划留白”,待位置确定后将项目四至边界落到规划中,更新规划数据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所涉及的建设用地规模从预留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中扣除。
保障合理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适当向乡村发展倾斜,从当地处置存量土地相应核定的新增建设计划指标中,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项目用地。
拓展乡村产业用地使用途径。乡村产业项目可以入股、联营的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用地小、布局散的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可以使用点状供地方式供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乡村产业项目,可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为了满足更多的人才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各地做好新建高层次人才公寓的规划选址和用地保障。
新建的人才保障性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设人才保障性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原出让的土地收回并以划拨方式供应。
安徽将更好地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中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全额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占补平衡,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在宅基地审批时不向村民收取耕地占补平衡费用。
用心解决征地补偿安置难题。土地征收补偿要严格按照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补偿到位,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给予足额补偿;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对于违法征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反映,确保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规划引领、科学选址、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等高效服务,保障城乡殡葬用地合理需求,让老百姓“逝有所安”。
合肥通客户端- 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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