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期五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龙岗路以东、工业十一路以北剩余地块
二、本次出让地块实行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三、WH2023—1号等5宗地块土地竞买人均应提供由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拟投资项目满足园区投资标准要求的证明文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该宗地块均按标准地出让,土地竞得人应与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企业原因在我县境内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3.在我县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
五、本次宗地挂牌受理报价定于2023年2月21日8时—2023年3月6日16时30分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举行。若宗地报名人数达2家以上(含2家),由挂牌直接转为拍卖,拍卖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六、有意者请于2023年3月3日16时30分前携带竞买申请书等材料到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16时3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打入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的银行账户)。
七、咨询报名地点设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联系人:张家奎,温雅;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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