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国土局为提高土地登记发证效率出新举措
2012新年伊始,蚌埠国土局为全面贯彻落实“蚌埠要崛起,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精神,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效率,按照服务社会、能简则简的原则,完善“一站式”服务内容,出台了新举措。
2012新年伊始,蚌埠国土局为全面贯彻落实“蚌埠要崛起,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精神,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效率,按照服务社会、能简则简的原则,完善“一站式”服务内容,出台了新举措。
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有关材料,其中,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但是,由于我市目前暂未实行土地登记中介代理制度,绝大部分土地登记申请人都无法提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地籍编码等资料。因此,在目前条件下,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在首次咨询时,由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一次性告知其办理土地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资料齐全后由窗口安排开展土地登记的地籍调查、宗地图制作、地籍编码工作,需要公告的依程序进行公告。上述工作结束后申请人方具备申请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申请人到窗口正式申请土地登记,由窗口统一受理后,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一)一次性告知。咨询服务对象首次到窗口咨询土地登记发证事宜,窗口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一次性告知单;
(二)申请人提供权属来源材料,窗口初审合格后向其出具委托办理地籍调查受理通知单;
(三)窗口将权属材料移交相关科室开展地籍调查、宗地图制作、地籍编码工作;
(四)公告。地籍调查结束后,对需要公告的,窗口通知申请人到蚌埠日报社办理土地登记公告;
(五)窗口审批登记。公告结束无异议的,窗口办理正式受理通知单,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结,核发证书。
(一)新增建设用地办理。通过政府公开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材料齐全的,申请人申请办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证前的权属复核、现场勘查、地籍调查表制作、宗地图绘制和地籍编码工作,提供土地登记公告内容(公告期为15日,不在承诺期限内,下同)。
(二)土地权属来源明晰的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内容。
(三)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登记,需要政府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待取得政府批复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内容
(四)其它类型的土地登记,权属来源清楚,材料齐全的,原则上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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