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建设发展意见》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建设发展意见》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建设发展意见》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建设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建设发展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快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建设,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四川、安徽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函》(国市监检测函〔2019〕344号)文件精神和省集聚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蚌埠园区分设高新片区和经开片区进行建设。为确保蚌埠园区建设目标如期完成,现提出以下建设发展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高端化、品牌化和市场化为导向,整合优质资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为我市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新之城?材料之都?制造高地”提供坚实的技术服务。
(一)资源整合、创新引领。充分发挥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以及蚌埠市作为皖北和淮河流域中心城市的集聚和带动作用,立足蚌埠市现有检验检测服务业基础,加快推进蚌埠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的跨越式发展。制定与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及服务业发展相互协调,与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调整相配套的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拓宽服务业发展空间,提高服务发展水平。
(二)相对集聚、错位发展。根据蚌埠园区建设规划,分别将市高新区“中小企业产业园”和市经开区“大学科技园”作为检验检测项目集中区,加挂“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牌子。
市高新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引领,加强汽车及其零部件、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特种设备、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检验检测服务;市经开区以传统优势产业为主,进一步拓宽环境保护、半导体集成电路、食品、生物医药、特种设备、日用消费品、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检验检测市场。市高新区和市经开区应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引进和扶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入驻园区,逐步形成地域特色鲜明、项目优势互补、集聚效应显著的发展新格局。
(三)市场主导、政策引领。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集聚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政策引领和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集聚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四)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依托蚌埠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巩固扩大一批、引导转化一批、招商新建一批”的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示范带动,推动检验检测产业集聚发展。
到2023年,集聚区建设全面完成,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新增服务机构20家,其中获得CNAS或CMA认证认可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15家以上,主导完成10项以上国际国内检验检测认证标准,引进和培育4家以上年收入过亿元的中型企业。全市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传统优势产业为一体的重点技术领域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将蚌埠市打造成为皖北地区和淮河流域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的品牌高地、创新标杆。
根据集聚区建设基本原则和总体布局,对蚌埠园区建设目标任务作如下分解:到2023年,高新片区和经开片区分别实现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新增服务机构各10家,其中获得CNAS或CMA认证认可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各8家以上,分别主导完成5项以上国际国内检验检测认证标准,引进和培育2家以上年收入过亿元的中型企业。
市高新区、市经开区是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要按序时进度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具体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见下表:
通过调研摸底,初步拟定意向性建设项目21个。涉及立项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履行审批手续,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建设方式主要包括:
(一)巩固扩大一批。依托现有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开展规模扩建、项目扩充、人才引进、能力提升等多种形式,扩大服务范围,发展壮大检验检测队伍,提高集聚区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市高新区和市经开区要重点推动中电科40/41所、安徽和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元一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安徽祥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规模项目扩充、人员能力提升,让集聚区更好更快形成规模效益。
(二)引导转化一批。充分利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检验检测资源,积极鼓励帮扶其提升档位,转化职能,创造条件,争取转化为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
市高新区和市经开区要重点引导蚌埠市双环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第214所、蚌埠南实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学院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在现有检验检测能力基础上,成立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并引入项目集中区,充分发挥企业现有设备和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招商新建一批。以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引进和新建一批规模大、业务强、技术精、效益好的知名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入驻园区,逐步形成服务领域广、技术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市高新区、市经开区要把检验检测机构招商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要通过市场分析、政策引领、跟进服务和基础设施保障等举措吸引高端检验检测机构入驻园区,共谋发展。重点加强中检集团、德国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法国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等国内外高端检验检测机构的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其在园区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从而提升集聚区品牌效应和综合竞争力。
1.对获得批准筹建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的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800万元和200万元的设备采购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质检中心、省质检中心,市财政分别奖励200万元和20万元。
2.对新入驻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蚌埠园区的检验检测机构,当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市财政和项目所在区财政按1:1分担。项目引荐引进方比照招商引资政策予以奖励,奖励门槛可酌情降低。
3.对入驻集聚区的检验检测机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市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4.对首次获得CNAS、CMA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10万元奖补。
5.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际交流,年度达成1个及以上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在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基础上,市财政按1:1配套奖励。
6.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奖补标准按《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执行。
7.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徽省地方标准。具体奖补标准按《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执行。
8.土地出让。检验检测机构入驻集聚区,可以在政府已规划的工业用地区域内选址建设,享受工业用地价格和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9.对入驻集聚区租用或购买开发区管委会自有房产的检验检测机构,可给予一定年度的免租金支持政策;先租后买的,租金可抵付购房款;对入驻区财政有贡献的,区级留成部分可全额抵付租金或购房款。
10.为加快集聚区建设,各开发区管委会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
充分发挥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按照全省集聚区建设跟踪评估和责任考核办法有效推进。
市高新区、市经开区作为建设主体单位,具体负责区域内集聚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集聚区建设,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对照目标,强化措施,调度推进,狠抓落实。每年3月1日前,把上一年度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和工作总结书面报市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是一项创新工程,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发展检验检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起社会和企业的广泛关注,为集聚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蚌埠检验检测集聚区作为品牌建设,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让检验检测真正成为蚌埠又一块“国字号”招牌。
市高新区、市经开区要全面摸清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资源状况,全力做好宣传引导服务工作,切实做到“政策讲清楚,服务送上门,困难包解决”。把集聚区建设纳入政府目标任务,及时调度,及时推进。
加强人才引进、培训,进一步增加工程咨询及相关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
探索和研究接插件、继电器、开关及电缆组件等的测试理论和方法,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的审核与验证。
投入2000万元,建设信息产业接插件继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二期,增强检测项目。
在原双环集团产品试验室的基础上,再投资采购关键检测设备仪器,建设电子元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以企业原有实验室为基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要求,建成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投资额待定。
实验室面积8000平方米,试验场地投入3200万元,设备投入1800万元,人员500万元,合计5500万元。
实验室场地3000平方米,试验场地投入1200万元,设备投入200万元,人员投入140万元,合计1540万元。
现有试验场地改造500平方米,改造费用50万元,设备投入180万元,合计230万元。
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检测工作,实施技术方案、连锁控制、检测比对与技术标准研发,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健康危害。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
通过人才引进、加强培训提升机构人员能力,加强标准制修订研究,扩大检测项目和服务地域范围。
实验室场地1000平方米,试验场地投入400万元,设备投入200万元,人员投入60万元,合计660万元。
因机构改革,市政府决定调整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蚌埠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乌兰其其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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