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蚌埠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admin6个月前 (09-26)蚌埠产业信息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头部条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运作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区土地储备资金收支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市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土地开发等所需的资金。

  第四条土地储备机构设立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

  (一)市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市土地储备机构的征收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市财政部门从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8%比例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

  (三)市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借的银行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四)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土地储备资金专项用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储备土地供应前的前期开发等土地储备开支。

  第七条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需要支付的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后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如因出让土地涉及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规划、评估、测绘等其他费用支出。

  (三)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

  (四)经市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土地储备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市土地储备机构用于征地和征收补偿费用以及土地开发费用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以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市土地储备机构日常经费预决算管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条土地储备零星收入是指市土地储备机构在持有储备土地期间,临时利用土地取得的零星收入,包括下列范围:

  (二)临时利用储备土地取得的收入;

  (三)储备土地的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残值变卖收入;

  第十一条土地储备零星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一般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储备资金收支行预决算管理。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在当年第四季度,根据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全年资金收支预算,并按地块编制分项资金收支预算。

  第十三条土地储备资金年度收支项目预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分项收支预算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市土地储备机构需要调整土地储备资金分项收支预算的,应当编制调整方案,报市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市土地储备机构储备土地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相衔接,不得超计划、超规模举借贷款。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只能专项用于土地储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六条市土地储备机构要在每年年末向市财政部门报送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并提供相关宗地资金支出情况。

  第十七条市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储备的需要以及预算安排,按下列方式及时核拨用于土地储备的各项资金:

  (—)市财政部门从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8%的比例安排土地储备资金,采取按季度预拨,年底结算的方式拨付市土地储备机构。

  (二)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征收的土地,在取得征地批文后,市土地储备机构与市财政部门及时结算征地补偿费和报批税费,其他费用待宗地上市后进行结算。

  (三)由市土地储备机构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的土地,待宗地上市交易后,市土地储备机构与市财政部门及时按宗地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宗地上市交易后,市财政部门以预拨方式将收储成本拨付市土地储备机构。市财政部门按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每半年清算一次。

  第十九条市土地储备机构严格执行资金收支计划,资金专项用于土地储备的各项成本开支,任何单位不得调拨、挪用。

  第二十条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情况、土地储备零星收入上交国库情况以及土地储备机构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一条市土地储备机构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市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府公报2011年第11期(目录).pdf

  主办单位: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蚌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市政府院内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蚌埠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21蚌埠拆迁新政策-蚌埠市2022年哪几个地方拆迁(今日更新中)

2021蚌埠拆迁新政策-蚌埠市2022年哪几个地方拆迁(今日更新中)

  近日,小编在蚌埠市政府网站解到,目前2022年的棚改拆迁计划已经出炉,并且棚改小区名单已经公布,现将《2022年蚌埠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一类工业用地拆迁补偿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拆迁!   《蚌埠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征收计划》等四个计划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

2022年11月蚌埠房地产数据新鲜出炉!

2022年11月蚌埠房地产数据新鲜出炉!

  据新安大数据研究院统计,11月蚌埠(含县城)无居住用地成交。   近日,小编从自然资源规划局了解到,12月蚌埠将拟出让5宗302亩(约20.2万方)居住用地,起始总价55930万元。   02、11月蚌埠成交均价8545元/㎡   房价方面,根据中国房价行情网站数据显示,11月新房均价8545元/㎡,环比下跌...

利好兑现!蚌埠热电厂搬迁新厂规划出炉!西区多地拆迁区域价值已突破你想象!

利好兑现!蚌埠热电厂搬迁新厂规划出炉!西区多地拆迁区域价值已突破你想象!

  蚌埠西区作为发展较早的区域,曾为我市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   如今,退市入园的逐步推进,自贸区的建设、配套自贸区学校、高新三院、多个大商业等等...   如今蚌埠热电厂也即将搬迁,新厂的规划图也已经出炉!可以说西区正在全面实施蚌埠西部大开发,迎来真正的蝶变。   就在昨日,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发布了蚌埠高新技术产业...

半数土地流转保粮增收显效——安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一线观察

半数土地流转保粮增收显效——安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一线观察

  粮食生产大省安徽的夏收刚告一段落,田间就再一次忙碌起来:在皖北,大型植保机正对玉米作物喷洒农药;在皖南,早稻长势喜人,正待开镰。   近年来,规模经营成为安徽粮食生产新趋势,半数以上耕地流转。“一户一块田”、土地大托管等改革试点不断涌现,保障粮食种足种满;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优质专用粮、统一品种和农资采购、提高粮食加工转化水平等工作不断推进;培育更多规模经营主体,...

坚持租购并举 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8万套

坚持租购并举 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8万套

  工作报告明确,2022年,四川将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绩效与新增债务限额挂钩激励约束机制,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依法加强资本有效监管,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一楼一策”分类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向金融、社会等领域传导。强化金融风险监测、排查和预警,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追责问责,依法稳妥化解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多措并举解决上市公司经...

多年前被定性违建的加油站为何又重新对外经营?事发蚌埠怀远

多年前被定性违建的加油站为何又重新对外经营?事发蚌埠怀远

  大皖新闻讯“加油站明明已经认定为违建了,怎么能又重新被租赁出去继续经营呢?”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一村民陈先生(化名)反映,位于常坟镇的庆林加油站在2016年被认定为违建,今年却重新被租赁出去开业经营。陈先生称,该加油站所在地原为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用地,当地政府在未变更土地类型的情况下将地块和查封的违法建筑物租赁给他人作为经营用途使用。   针对陈先生...

安徽土地转让承包价格出租信息合作-安徽农村土地网

安徽土地转让承包价格出租信息合作-安徽农村土地网

  博望区新市镇70亩农场出租转让,可建厂房   转让芜湖市无为800亩有林地转让   转让安徽六安150亩优质水稻耕地带水稻转让   出租大面积鱼塘低价!低价!低价出租   出租出租巢湖之滨鱼塘 地理位置优越 条件得天独厚   出租寻找承包乡村“市场化商品房”总运营销售团队  ...

安徽省蚌埠市发放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安徽省蚌埠市发放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发放佳源东方都市等7个今年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共2948套房源。   据了解,蚌埠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蚌埠市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建立了联合审查工作机制,通过项目认定书,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人防、施工、消防等手续,落实住房租赁税收和民用水电气价格等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