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蚌埠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服务监管职能,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项目、管项目必须管投资”要求,建立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
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达产一批”的思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扣项目谋划、前期、建设、竣工等关键环节,加强重点项目全周期、全链条管理。
(一)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要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各专项“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和方向,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消费需求、城市建设、综合交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开放合作、公共服务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围绕上级政策、行业短板,结合投资强度、产出额度、科技高度、链条长度、产业集群度、环保能耗约束限度、未来成长度“七个维度”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生成、储备转化工作,牵头做好谋划项目的方案论证,建立本行业、本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各县区政府要围绕1到2个主导产业,谋划建立百亿级产业链项目库,做到可报、可批、可招商的程度。
(二)抓实项目前期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坚持前期手续报批和各项要素落实同步推进,建立联合预审、并联审批等工作机制,主动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规划选址、用地、能评、可研、环评、施工许可等“七个环节”,同步推进征地拆迁、用地报批、建设资金、市政配套等尽快落实,促使项目尽快达到可实施的深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县区政府要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的要求,制定12个月的推进工作计划,形成项目推进的时间表、线路图。
(三)加快项目建成达效。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推进服务机制,针对要素保障到位,前期手续齐全的项目,要立即组织开工建设,力争项目关键性控制工程或关键节点工程先行开工,并及时解决开工、建设、竣工到正式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月深入项目现场,了解掌握实物工作量,指导帮助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做好项目投资入库、资料整理和数据报送,实现数据支撑材料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及时纳统、应统尽统。
(一)监测分析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市重点项目库建立分行业项目库,及时做好新项目入库,细化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序时进度。纳入库中的项目要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及时更新。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定期更新形象进度和完成投资等信息。建立重点项目月度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分析行业投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二)协调调度制度。严格落实《蚌埠市重点项目调度推进工作机制》(蚌政办秘〔2021〕33号)文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推进台账,精准掌握每个项目推进堵点、阻点,坚持按照“一线调度、精准调度、专题调度、顶格调度”的总思路,以科学思维、工程化思维穿透分析调度,通过“四级调度”机制高效解决项目建设问题。
(三)督查督办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月对项目进展、行业投资、问题解决情况等开展督查督办,将县区的项目事项办理情况通报至各县区四大班子,行业部门项目办理情况及时报告至各分管领导,对于多次调度后仍进展缓慢的项目事项,直接报告市四大班子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本行业投资工作领导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建立项目“一对一”跟踪包保机制,强化“四送一服”走访调研,行业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向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本行业项目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严明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承接本行业承担的投资项目任务,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检查、督办责任,有效解决项目投资推进中的瓶颈问题,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效推进,切实形成全行业抓项目促投资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要素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性资金和政策;财政部门要做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建立市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最大限度满足用地需要;金融部门要持续深化落实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对用地、能耗指标、污染物排放等资源要素,实行市级层面统筹统管,不搞平衡照顾,优先配置给优质项目。各县区政府要扎实推进征地拆迁、土地报批、施工环境保障等前期工作,全力促进项目加快落地。
(四)开展统计指导。建立健全部门间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统计部门加强对项目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统计分析作用。通过问题查摆、摸清情况、精准指导,提升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依法统计水平。各行业项目开工后原则上1个月内入库纳统,对超期未纳统项目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进行通报。
(五)细化考核奖惩。将投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严格落实政府系统主要指标提示预警和滞后工作约谈、公开表态机制。投资增速当月回落幅度较大或大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行业主管部门,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连续3个月投资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行业主管部门,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引导各地各部门在投资工作上积极担当、主动作为。
(六)常态督导推进。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现场点项目、数塔吊、看进度,检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发县区“四大班子”,坚决杜绝“纸上项目”“围墙项目”“影子项目”等形式主义问题,确保项目实打实、硬碰硬。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报道抓项目、稳投资的主要成效和典型做法,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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