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蚌埠科创园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你公司报来《关于蚌埠科创园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蚌电函〔2021〕3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淮上区科创园及周边区域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区域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同意你公司实施蚌埠科创园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共4个子项。
1、蚌埠科创园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2、星河220kV变电站110kV科创园间隔扩建工程;
3、星河-科创园110kV架空线kV电缆线路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静态投资7897万元,动态投资8047万元。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措施,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按照“两型一化”要求,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详见附件)。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蚌埠科创园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蚌埠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意见通知书》(规管字〔2018〕34号)、《关于征询蚌埠科创园110kV输变电工程站址意见的复函》、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蚌埠科创园110kV输变电工程站址及线路路径用地审查的初步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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