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一)通过无偿(有偿)收回、收购、征收补偿等方式对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储备。
(五)基准地价的更新,地价动态监测,出让底价测算,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管理系统。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为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设其他单位。
(二)配合市局做好土地招拍挂前期工作。配合承办好经营性用地上市准备工作和招拍挂出让等工作,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土地出让活动依法依规履行。
(三)做好土地招商推介工作。开展大型房地产招商推介活动,以土地展会、线上推介等形式进行。
(四)完成蚌埠市市辖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及农用地定级工作。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26.28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收入预算326.2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1万元,增长23.94%,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占收入预算100%。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支出预算326.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1万元,增长23.94%,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248.28万元,占支出预算76.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8万元,占支出预算23.9%,主要用于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费、土地招商推介费。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26.2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28万元;按资金年度为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6.2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万元,占6.02%;卫生健康支出13.95万元,占4.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0.19万元,占82.81%;住房保障支出22.49万元,占6.89%。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28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78.1万元,增长23.94%,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万元,占6.02%;卫生健康支出13.95万元,占4.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0.19万元,占82.81%;住房保障支出22.49万元,占6.89%。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安排210.1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8.96万元,增长38.99%,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6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安排0.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3万元,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离退休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19.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47万元,增长29.72%,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安排13.9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3万元,增长31.35%,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安排14.6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5万元,增长29.7%,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安排7.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类支出项目。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金等。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元,增长30%,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原地价所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费项目18万元并入该年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8万元。主要包括:土地招商推介费项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费项目。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为纯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口径预算。
按照######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发[2020]6号)要求,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万元,实行部门自评。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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