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0)
《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0)》目前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五河县双忠庙镇镇政府、规划馆阳光公示区
2、传真可发至,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3、面交至五河县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五河县规划馆三楼);
4、信件寄往“五河县规划局”邮编:2333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0)》
为满足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促进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持续发展,加速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特制定《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文本中带有下划线标识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内容。
本次规划确定规划年限为2017-2030年,其中:
规划范围东至环镇东路,南至环镇南路,西至忠烈路,北至纬二路。规划区南北长约1.1公里,东西宽约1.8公里,总面积约60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57公顷。
五河县域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民营经济北组团的核心区,生态宜业的现代化新城区。
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成为“全县领先、全市一流、皖北知名”的县级经济开发区。
按照“立足双忠庙、服务五河”的思路,初步提出双忠庙镇工业园区分近远期两步走发展步骤。
1.近期到2020年,集中区建设用地范围约30公顷。
2.远期到2030年,集中区建设用地范围约57公顷。
重点发展3大主导产业:①农副产品加工产业,②物流仓储产业,③电子电商产业。
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加快高科技型、研发型产业发展,推动地域农副产品深加工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创新型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粮食作物、水产制品等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及产品开发。
物流仓储产业:适应物流智能化的趋势,构建集合城镇普通仓储、电商仓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仓储中心,努力实现仓配一体化,成为区域仓储物流体系中的重要节点。
电子电商产业:电子产业应重点发展电子配件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产业类型。电商产业应立足服务双忠庙产业特点,协同物流仓储产业,重点服务农副产品、电子产业等。
规划形成两个发展轴,分别为国道104产业发展轴、纬五路产业发展轴。
构建两个产业组团。分别为:南部产业组团-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综合物流产业;北部产业组团—主要发展电子电商产业。
规划形成“两轴两组团”的空间结构。
两轴:国道104产业发展轴、纬五路产业发展轴。依托园区主要道路拓展产业空间。
两组团:南部产业组团、北部产业组团。
(1)南部产业组团:侧重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综合物流产业,发展为立足双忠庙、服务周边区域的现代服务产业集聚区。
(2)北部产业组团:重点发展电子电商产业,打造为电子电商产业集聚区。
规划园区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57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3.8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1.79 %;物流仓储用地16.0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8.14 %;交通设施用地11.0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9.35 %;绿地与广场用地6.1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72 %。
规划工业用地约为23.8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41.79%。
按照“产业关联、布局集中”的原则,根据功能区划分,引导园区的企业进行分产业类型集中布局。
位于环镇南路以北、忠烈路以东、环镇东路以西区域,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综合物流产业。
位于纬二路以南、忠烈路以东、国道104以西区域,重点发展电子产业、电商产业。
结合规划区交通发展要求,规划形成过境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结构,提升主要道路建设标准和通行能力,构成比较完整的现代化道路网络体系。
规划过境道路为国道104,向南与五河县城、明光市联系,向北与武桥镇联系。
过境道路园区内部分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建设,可结合分期建设,近期采取地面(主辅路形式)通过园区。
规划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内形成“两横两纵”主干道路网,与过境道路共同构成城市道路网络的骨架。
“两横”是指纬二路、纬五路;“两纵”指南北向的教育路、环镇东路。道路红线. 次干道
规划次干路道路红线. 支路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公里/平方公里。
双忠庙镇工业园区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
第15条 地块开发控制指标1.建筑密度规划对建筑密度作以下规定:工业用地建筑密度≥40%。2.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按强度分区控制,主体建筑高度按≤100米;≤70米、≤50米;≤24米、≤12米来控制。
特殊地区按“点”控制――以生产区内的特殊设施的工艺要求,控制在不同的高度。
规划对容积率作以下规定:工业用地≥1.0,商业服务业用地≥1.5、≤3.5,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2、≤1.0,交通场站用地≤0.2,特殊地区可做一定范围的调整。
规划对各类用地的绿地率作以下规定:工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15%;商业服务业用地≥25%;公园绿地≥90%;防护绿地≥90%。
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块至少设置一个车辆出入口,当居住用地≥3公顷,其它公共活动用地≥1.5公顷时,须设置两个车辆出入口。如果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车辆出入口时,由规划部门作个案处理。
本次规划停车泊位配置标准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按照0.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控制;商务办公用地按照0.6个车位/100㎡建筑面积控制;工业用地内的停车位按照0.1个车位/100㎡建筑面积控制。
禁止机动车开口:规定出入口方位至道路交叉口的安全距离,主干道交叉口≥100米,次干道交叉口≥80米,支路交叉口≥50米。
2.邮政设施规划新建1处邮政所。
规划新建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设置1处公厕。
第17条 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为工业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属二类区,故执行该标准的二级标准。
a工业园区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分别埋设雨水和污水排放管道。
工业污水在厂内进行预处理,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污水处理厂相关接管规定后,经污水排水管道与生活污水混合排至镇区内污水处理厂。
(1) 仓储用地及生产设施用地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环境噪声限值;
(2) 工业园内道路网络主要由一条过境道路、四条主干路及三条次干路构成,故道路两侧附近一定范围内区域为4a类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环境噪声限值。
第21条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Ⅲ类标准。
第22条 园区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五河县双忠庙镇工业园区所在区域土壤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二级标准。
第23条 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置标准
生活固体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及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及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相关规定。拟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2)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给水:建设连接镇区水厂的供水管网,完善园区供水设施,向园区南部延伸管网系统。
燃气:敷设中、低压燃气管网。环卫:建设小型垃圾收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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