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六栋房产住宅和凤阳县工业园区合蚌路南侧的凤国用(2012)第0804号、0805号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位于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六栋房产住宅和凤阳县工业园区合蚌路南侧的凤国用(2012)第0804号、0805号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20日10时至2019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1、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72号楼C户型;登记证明号:2015002108;用途:住宅;建筑面积:407.34平方米;评估价:227万元。
起拍价:215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2、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84号楼C户型;登记证明号:2015002099;用途:住宅;建筑面积:407.34平方米;评估价:227万元。
起拍价:215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3、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85号楼D户型;登记证明号:2015002100;用途:住宅;建筑面积:441.27平方米;评估价:246万元。
起拍价:233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4、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93号楼D户型;登记证明号:2015002117;用途:住宅;建筑面积:372.43平方米;评估价:207万元。
起拍价:196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5、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94号楼A户型;登记证明号:2015002118;用途:住宅;建筑面积:396.64平方米;评估价:222万元。
起拍价:210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6、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96号楼D户型;登记证明号:2015002105;用途:住宅;建筑面积:372.43平方米;评估价:207万元。
起拍价:196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7、凤阳工业园区合蚌路南侧2004-1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凤国用(2012)第0804;用途:商业、住宅;评估面积:52689.50平方米;评估价:7145万元。
起拍价:6787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8、凤阳工业园区合蚌路南侧2004-2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凤国用(2012)第0805;用途:商业、住宅;面积:11511.01平方米;评估价:1561万元。
起拍价:1482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3个工作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9年5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地点:凤阳工业园区合蚌路南侧,看样时请竞买人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
特别提醒,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5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欠费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于2019年5月 31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保证金冲抵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蚌山支行,账号:6807000061),并在2019年6月4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已办理委托,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3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领取执行裁定书。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情形下,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苏国衡蚌埠评房字(2018)第0026号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
凤阳工业园区合蚌路南侧2004-2号宗地土地使用权
凤阳工业园区合蚌路南侧2004-1号宗地土地使用权
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96号楼D户型
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94号楼A户型
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93号楼D户型
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84号楼C户型
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72号楼C户型
凤阳县门台镇工业园区龙凤山庄85号楼B户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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