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蚌埠启动实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租房家庭子女也可入学!
住房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此前2017年8月,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城市陆续开展租赁住房试点。
如今,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蚌埠正式启动实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坚持以公共租赁住房为基础,明确了蚌埠市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各项细则。
2、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5万元的,在2020年底之前可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方案》提出,凡是本市户籍承租人子女,可享受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符合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由所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在辖区内享受义务教育。
下面是关于印发蚌埠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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