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安徽浙泰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怀远县工业园区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安徽浙泰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怀远县工业园区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号,使用权人为安徽浙泰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
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不含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建筑物登记状况:房屋权证尚未办理;厂房,建筑面积:
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等于或大于起拍价有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蕞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勘察拍卖标的的时间和地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
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于
户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蚌山支行,账号:
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已办理委托,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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