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区实行土地出让开竣工率约保证金制度
4月24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市区收取土地出让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4月24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市区收取土地出让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文件规定,竞买人在竞买土地时要按照土地起始价一定比例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则按照程序返还保证金;如违反合同约定,没有按期开竣工,则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用地单位另行缴纳。
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我市国土部门创新用地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新举措。这一制度的实行将有效减少市区土地的闲置和低效利用现象,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促进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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